驯养繁殖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审批(新申请) 办理对象 单位或者个 办理条件 1、所提供材料真实、齐全; 2、有适宜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; 3、具备与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种类、数量相适宜的资金、技术和人员; 4、具备充足的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。 所需材料 1、《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》; 2、《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保证书》; 3、相关证明材料:包括场地、资金、物种来源、设施、技术及人员等证明; 4、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件复印件;以个人名义申请的,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; 5、所在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。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(一式两份)→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 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→上报省海洋与渔业局审批→登记发证。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或个人进行网上申请,上传所需申请材料(含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)→省 海洋与渔业局审批→核对原件后登记发证。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:20个工作日(专家调查论证时间不计入内) 承诺期限:20个工作日(专家调查论证时间不计入内)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 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》 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》 4、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 5、《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》 http://www.gdbs.gov.cn/portal/serviceSubject/formView.seam?serviceSubjectId=3b8b0778-0883-479e-a8fb-9f43f125044c&cid=4008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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